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资料图)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制性股票数量为 255.0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475.1147 万股)的 0.5053%;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37.0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96%。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
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并于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以及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上市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象办理所涉及的 261.36 万股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同意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的 1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日为 2022 年 5 月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的 1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
格为 3.555 元/股。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成的公告》,上述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04,751,147 股。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办理所涉及的 255.03 万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同意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的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7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
成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届满,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 24 个月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号 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经审查,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
告; 情形。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任一情形。
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根据公司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2022 年净利润不低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
于 5,750 万元。 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施所
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
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 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
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
据。 币 5,971.18 万元,经考核,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满足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考核要
求。根据以下考核评分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
经核查: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
平均绩效分(S) S≥85 85>S≥75 S<75 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且未返聘
个人层面解除 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
限售比例
利益行为,其个人绩效考核条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
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除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前述离职人员、正常退休人员
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外,其余 106 名激励对象考核
得分均为≥85 分,个人解除限
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
售比例均为 100%。
(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
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
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
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解除限
售。发生本款所述情形后,激励对象正常退休的,
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退
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
供劳动服务有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
仍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届满,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其余
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激励对象)在第
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情况
三期解锁(30%、30%、40%)。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售期内,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 14.77 万股限制性
股票拟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108 人,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5.0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4,751,147 股)
的 0.5053%;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37.0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96%。具体明细如
下:
单位:万股
获授的 剩余未解除 本次实
本次解除 占已获授限
序 限制性 限售的股权 际可上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售的股 制性股票总
号 股票数 激励限制性 市流通
票数量 量的百分比
量 股票数量 数量
董事、副总
(注)
会秘书
财务负责 (注)
人
潘小 中国
庆 香港
熊林 中国 区域物流
进 香港 主管
潘海 中国 客户服务
梅 香港 专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103 人)
合计 850.10 255.03 30.00% 340.04 237.03
注:激励对象中,庞军、孙剑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买卖股份将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数量为:庞军、孙剑上一年末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各为 30.00 万股,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7.50 万股,本次解禁
前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7.50 万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本
次庞军、孙剑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各 9.00 万股,将全部由股权激励限售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高管锁定股 30,000 0.01% 180,000 - 210,000 0.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6,098,400 1.21% - 2,550,300 3,548,100 0.7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04,751,147 100.00% 2,550,300 2,550,300 504,751,147 100.00%
注:1、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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