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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新闻网讯(柴达木日报记者吴婷婷通讯员许振琳)今年以来,州乡村振兴局围绕“严明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衔接资金”的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明确“五项原则”,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充分用好用活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严格执行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支持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落实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贴、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等政策,促进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明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为项目谋划、申报指明方向。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资金保障,2022年全州各市县累计投入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000余万元,用于补齐项目二类费用及小型补短板项目。在此基础上,2023年度计划继续投入5000万元县级财力用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已到位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4.9亿元,已安排实施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90余个,产业项目占比达65%,高出国家规定的60%占比要求。
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库建设情况等重点内容,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的形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目前,各市县已对衔接资金分配结果、衔接资金项目库、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告。
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州级制定下发《海西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的工作提醒函》等文件,在源头规范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流程。实行督导检查联合机制,积极与纪委、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关键节点专项督查、日常工作随机抽查,督促各市县在严守财经纪律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有效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