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5.66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孙任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465,268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465,268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465,268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465,268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465,268 100 0 0 0 0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8,896,528 99.6831 568,740 0.3169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9,462,468 99.9984 2,800 0.001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9,462,468 99.9984 2,800 0.001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9,462,468 99.9984 2,800 0.001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9,465,268 100.0000 0 0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177,501,800 100 0 0 0 0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 0 0 0 0 0 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1,963,468 100 0 0 0 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393,340 100 0 0 0 0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1,570,128 100 0 0 0 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610,540 100 0 0 0 0
方案的议案》
《2022 年度董事、监事 41,800 6.8464 568,740 93.1536 0 0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确认及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 607,740 99.5414 2,800 0.4586 0 0
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 607,740 99.5414 2,800 0.4586 0 0
度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3、5-7、9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半数以上通过,议案 4、8、10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4、6、8、9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世君、李静娴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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