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天下!拖延缴纳税费!一地高新区管委会被投诉

  • 发表于: 2023-04-13 19:12:03 来源:江南都市报

伦艺菲、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2022年5月,鹰潭高新区国土资源局(现更名为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与省内一家企业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约定在支付该企业补偿款的基础上,由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承担所有税费。日前,该企业负责人吴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近一年,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仍未支付税费。


(资料图片)

“税费何时能支付完?一年来,我为这事奔走了多次,可就是得不到明确回应。”吴先生很是烦恼。

反映: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拖延缴纳税费

吴先生所在企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位于鹰潭市工业五路,一直都经营得不错。2022年,该公司所在地被纳入征迁范围。为配合民生项目建设,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和各个股东同意征迁,但后续事宜却让他很是伤神。

3月29日,记者随吴先生来到鹰潭高新区白露科技园工业五路一处项目施工工地走访。当日下着小雨,施工现场高高矗立的塔吊却仍在转动“铁臂”,施工人员很是忙碌。

施工现场一公示牌显示,工地正在建设的是鹰潭市第十三小学项目。按照项目进度安排表上“完成时限”的要求,今年7月31日,项目装饰工程、室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需要全部完成。

“为支持民生项目落地,我们企业一直全力配合高新区管委会的各项工作,谁知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近一年了,补偿款的税费仍没支付到位。一年来,我为这事奔走了上百次,可就是得不到明确回应,不知道何时才能支付税费。”

吴先生担心,鹰潭高新区管委会拖延缴纳税费会对自己产生影响,甚至可能会出现自己被纳入征信失信名单、承担法律责任等后果。

调查:双方曾因补偿款等事宜产生纠纷

去年,吴先生曾与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就“补偿款尾款未支付到位”“企业厂房遭遇强拆”等事宜发生纠纷。

2022年7月14日,吴先生反映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在未完成补偿款尾款支付、税费缴纳的情况下,强行对其所在企业厂房进行了拆除。

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则回应称,补充协议规定,该企业本应在2022年6月18日前完成不在协议范围内的物品、设备以及所有租赁户的搬迁,并将标的物交付给高新区管委会。但该公司在2022年6月底只完成了租赁户搬迁。多次协商无果,为保障项目尽快开工,鹰潭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拆除了被收回的厂房。剩余补偿款应在企业按照约定完成搬迁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焦点:补偿协议未规定税费缴纳时间

吴先生对此回应称,之所以会与管委会发生纠纷,原因就是补偿协议中未明确税费缴纳时间。“签完补偿协议后我才发现,税费缴纳不是在搬迁和产权注销前完成。于是,我提出再签一份补充协议,但与高新区管委会无法就协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在吴先生提供的由鹰潭高新区国土资源局盖章的《补偿协议》上看到,第四项写明“办理产权注销手续及补偿款产生的所有税费(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

但协议书上并未标明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应在什么时间、在多少时限内,完成税费缴纳工作。吴先生称,正是因为如此,导致高新区管委会一再拖延支付税费。

进展:管委会将于本月完成税费缴纳

鹰潭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张乐金作为该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部成员,主要负责吴先生企业所在地办公楼、厂房的拆迁及补偿工作。

张乐金认为,按照补偿协议第四项约定,企业在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收回的土地产权证及相关资料交付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同时在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协助高新区管委会办理完毕产权注销手续。

“当事企业除交付土地产权证外,不肯提供别的资料,不配合办理产权注销手续,早已违约,严重影响了民生项目建设。”张乐金说,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一定会按照约定承担所有税费,但因成本抵扣相应税费等工作没有完成,目前仍在进行税务核算。

上述说法,被分管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鹰潭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江水平证实。

4月3日,张乐金来电告诉记者,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已于3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承诺将于4月份完成税费缴纳工作。

值班编辑:肖琳琪

值班主任:范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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