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从4月1日至30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守法出行集中宣传月活动。
据悉,《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文明出行,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防范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4月10日下午,在滏东南大街和陵园路交叉路口,交巡警支队邯山三大队民警正在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据了解,交巡警支队在全市各主要路口、路段,设立查纠劝导点,采取执法查纠、劝导提示、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查纠,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上牌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开展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教育,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活动,交巡警支队组织专项宣传队将走进社区、农村、单位、学校,通过“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现场咨询、知识竞赛等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同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公益企业以农村为重点赠送头盔,发展一批文明交通宣传员,配合做好日常宣传工作。交巡警各大队联系辖区各大社区、企业、学校,发放《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制作宣传展板横幅,利用电子设施全天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标语,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