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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等违法经营现象一直以来是市容治理的棘手难题,因群众不了解执法全过程,极易引发社会负面舆情,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首开先河,推出“阶段性告知执法”,巧用“三面旗、一喇叭”,执法现场通过阶段性提醒违法者,让执法更“阳光”,让普法更“直观”,从而有效破解城管执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整体提升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水平,并极大提高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您好,您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这里不允许乱摆卖,请您尽快搬离物品,规范经营”。近日,在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路段大鹏办事处执法人员首次采用“阶段性告知执法”,劝告提醒两位摆摊商贩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打出写有“城管执法劝告阶段”的蓝色警告旗。经劝告无效后,商贩依旧未撤离,执法人员再次劝告,同时警告旗也更换为“城管执法警告阶段”的黄色旗帜。在几经劝阻占道商贩依旧我行我素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将其乱摆卖货物进行扣押,此时,黄色警告旗升级为写有“行政强制实施阶段”的红色警告旗。
在执法期间,大喇叭滚动播放《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禁止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的管理规定,在视觉和听觉上,营造良好的执法社会氛围,增加百姓认同度,并借助执法全过程以此向市民进行实景式普法宣传。
大鹏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阶段性告知执法”所采用的出示警告旗和喇叭宣传的好处,就是让当事人和周边群众直观了解当前执法的程序和步骤,以此增强违法者配合度,同时也抓住了实景式普法的良机,以反面实例向过往群众普法。在透明的执法程序和管理条例宣传的双向作用下,充分阐明法律依据,从而形成阳光的执法机制,引导社会舆论从“情”的感性回归“法”的理性。(蒋佳元 李若石 孙家慧)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程
校对 | 彭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