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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备案提交虚假的化妆品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资料,杭州一家企业被浙江省药监局开出“三年不予备案”的罚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2日从该局了解到,这是浙江首例被三年禁止备案的处罚案例。
去年3月,杭州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备案后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国际贸易公司明知“XX酵母精华水”备案提交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资料与事实不符,依然备案提交,同一时期企业备案的控油精华水、鎏金焕颜补水面膜、胶原蛋白光感面膜3款产品也存在类似问题。固定证据后,案件被移交省药监局处理。
据介绍,该公司4款化妆品系委托生产,涉案数量1281盒(瓶),货值13.6万余元,违法所得6.5万元,省药监局作出三年内不予办理当事人提出的该项备案,没收涉案库存产品和违法所得并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