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 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7月6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李春生1961年3月生,河南郑州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李春生出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去年12月,李春生主动投案。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1日,同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陈如桂官宣落马。此外,2021年9月,李春生的老搭档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6月消息,李春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李春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李春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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