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以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对有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所开展
的正常业务往来,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伟晓、施继元、Xin Zhang(张新)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