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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民心工程办公室获悉,根据市、区两级20项民心工程工作安排,区残联依据《关于调整0-7岁听力等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标准的通知》(津残联〔2023〕14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本区0-7岁听力、肢体、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标准由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调整为每月不超过0.24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4万元。
据了解,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标准,是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助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平区户籍残疾儿童申请康复训练救助共计167人,预计年底前完成185人目标。 今年以来,区残联通过“世界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活动和微信公众号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引导全社会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策划:翁浩 付昱
文字:王阳
图片:由和平区民心办提供
监制:李静 吕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