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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0、119等紧急电话属公共资源,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然而却有人拿“生命线”开玩笑。兴宁一青年邬某多次酒后拨打110、120,谎报警情、病情,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邬某长期因债务关系借酒消愁,醉后常发“酒疯”。2022年6月至7月,邬某多次醉酒后拨打110、120,称自己喝了农药要自杀,向公安机关、120急救中心求救,公安民警和急救中心医生多次出警、出诊,但经现场体格检查,未发现邬某有喝农药后的特征,民警和医生要求邬某进一步做检查和洗胃治疗,邬某均不配合接受治疗。
经查,2016年11月、2022年6月,邬某曾两次因报假警被行政拘留。
经鉴定,邬某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但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机关认为,邬某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两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遵守社会公德、法律规定,不要随意拨打110、120、119报警求助电话,更不能谎报警情!”检察官提醒,随意、恶意挤占有限公共资源,可能使真正处于危急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不仅违背社会道德,也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