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部署安排,即日起,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会同各区启动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及录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
(相关资料图)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
本次工作针对2023年应届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国家和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孵化器、科技产业园区等机构(以下简称“各创新主体”),要充分提供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据了解,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及结余资金中列支(如需调整项目预算,可按规定调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岗位发布与报送流程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的方式、渠道不作规定,由各创新主体(用人单位)自即日至7月20日间,自行发布招聘信息。也可将岗位需求汇总到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由该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官方途径统一对外发布岗位招聘需求(分两批次发布:6月30日前,7月20日前)
已发布科研助理岗位招聘需求并成功录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请自即日至8月25日间,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报本单位发布及录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的情况(包括录用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具体以平台要求的统计信息为准)。
据悉,科研助理招聘、录用情况将作为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项目立项及后续支持的重要考量因素。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李崧:0756-2251010
珠海市高新区科产局,陈晓明:0756-3629840
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